“医保套餐”鼓励“加菜”
本报讯记者李青报道:广州医疗改革12月1日启动,效益好的单位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后,是否可以给职工提供更好的“医疗福利”?记者昨日采访了广州市医改办有关负责人。
“补充保险”锦上添花
此次广州医改,“基本医疗保险”和“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是强制参保的,除此之外,有条件的单位还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减轻职工个人自付费用的负担。
广州市“补充医疗保险”设计有四个项目,分别是住院、门诊慢性病、门诊特定项目、个人账户补充保险。这四项补充保险,单位应以“顺序分项”的方式选择参保,即先参保前序项,才能参保后序项。
单位参保,还必须以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为团体参加,避免个别单位只给“老、弱、病、残”的职工投保,向社会变相转嫁负担。
鼓励企业“土政策”
某国有企业在医改试行办法出台后,为增强凝聚力,企业内部还通过了一项“土政策”:职工个人账户和住院起付线之间由个人自付的部分,企业为职工出一半。
有关人士称,由于“基本医疗保险”只能提供最基本的保障,因此鼓励企业“量体裁衣”,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针对“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不到的地方,自主制定适合本单位的相关补充措施,为职工提供“双保险”,甚至“三保险”。比如给职工补“起付门槛”、补“共付段”、补“封顶线”、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不到的慢性病或其它病种等。
依靠工会争取福利
企业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后,职工还可委托工会或职代会,通过集体谈判,向企业争取更多的“医疗福利”。以“补充医疗保险”为例。职工可通过工会或职代会与企业协商,确定是否参保及参保的方式:如费用全由企业负担或由职工与企业共同负担。
资料
“补充医疗保险”有四个项目:住院、门诊慢性病、门诊特定项目、个人账户补充保险。
以“住院补充保险”为例,参保的职工,单位为其缴交上年度广州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0.8%/人年,职工年内二次以上住院的起付线降低25%-50%,按比例自付的医疗费用由补充保金再给予70%的支付。
至于“门诊慢性病补充保险”,单位为参保职工缴交上年度广州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3%/人年,职工慢性病起付线以上的门诊费用,70%由补充保险基金支付,年度累计最高可支付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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