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11月28日电(记者鄯宝红) 国家向遭受自然灾害的群众发放的救灾钱和救灾粮,被称为“救命钱”、“救命粮”。但在山西省一些地方,竟屡屡发生将救灾钱粮挤占挪用的现象。
据悉,这一现象在县、乡、村各级都不同程度存在。山西省审计厅日前对忻州市所属14个县市近两年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时发现,救灾款被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的问 题较为普遍。如保德县财政局从1998年开始,连续3年累计将应拨给民政部门的救灾款142万元,在年终办理拨款的同时又向民政部门打借条,将救灾款借回县财政工资专户用于发放工资,到次年4、5月份才予以归还,致使救灾资金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今年11月,山西省民政厅会同长治市纪委等部门对发生在武乡县的挪用救灾粮问题进行了查处。1999年5月,武乡县韩北乡、故城镇、洪水镇春夏荒灾比较严重,县政府下拨给韩北乡救灾玉米1万公斤、故城镇7500公斤,洪水镇1万公斤。救灾粮下去后,这3个乡镇并没有及时分发到灾民手里,而是把玉米掉换成现金,挪作它用。韩北乡将救灾粮卖掉,提取现金9200元,用于发放乡、村干部福利和乡食堂购买白面;故城镇将救灾粮卖掉后得款5100元,用于镇干部年终福利和支付镇食堂购炭款;洪水镇将救灾粮卖掉,得款8000元,用于支付民办教师工资等。根据调查情况,武乡县委、县政府近日分别对这3个乡镇的主要领导作出党纪、政纪处分。
长治市审计部门还审计出了一起村干部私分救灾款的事。2000年1月,壶关县店上镇长林村领取到镇里下拨的救灾款5000元,该村干部没有执行“以户计灾、以户报灾、民主公开”的原则,在未向村民公开的情况下,就把5000元钱私分一空。其中除发放给一名老党员和一名单身汉各500元外,其余领取款项的人都是现任或前任村干部:村支书、村委会主任、村会计各1000元,副支书和前任副支书各500元。目前,此事已移交县纪检委作进一步调查。(完)
   订阅社会、娱乐新闻短信 中手机大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