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时节,临沧地区森林公安机关在沧源县公安局刑侦人员的配合下,在沧源县城成功地破获了一起沉睡六年之久盗窃和贩卖亚洲象象牙的重大刑事案件。
(一)
临沧地区沧源佤族自治县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一个野生动物的乐园。然而,偷猎者的枪口对准了野生群体中的庞然大物——野象。1996年3月的一天,一群偷猎者偷偷摸摸地进入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他们非法的枪口对准了一头正在热恋中的亚洲公象,随 着几声枪响,这头亚洲公象便惨死在森林之中。为侦查此案,地县公安机关派出了强有力的刑侦力量,地县林业部门投入了大量为侦破案件服务的资金。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还未全方位展开侦破猎杀大象的工作时,又发生了大象象牙被盗的案件。对此,公安机关使尽了浑身的解数,大象被猎杀案和象牙被盗案成为悬案。
(二)
2001年6月28日,这个沉睡6年之久的大象象牙被盗案,翻起了一个小小的波浪,一天有一个人向沧源佤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分局政委赵洪文传来信息:“有人联系出售象牙”。对此,临沧地区森林公安局和沧源分局的领导十分重视这一线索,地县森林公安机关和沧源县公安局一道,成立了专案组,对这一案件展开了侦破工作,并把侦查的方向锁定在沧源县的范围内。
盗窃大象象牙案的线索基本搞清楚了。要与出售象牙的人见面,又是一个新的问题,卖象牙的人除一人是境外的,其他全部是沧源县的人。临沧地区森林公安局局长刘平担当起了购买象牙“老板”的角色。经过化装后的刘局长,穿上了一套并不时髦的西装,看上去有了“老板”的模样。
(三)
据卖象牙的赵某称,他们“买60万元,要卖110万元”,并说老板真的要买,必须先带上10万元现金,如果看到10万元钱的现金,才能领着去看象牙。
初秋的佤山,气候炎热。刘局长一行在沧源住下,夜幕降临,刘局长等人按预定的时间到了赵某等人住的旅店谈好了象牙的价钱,按要价以110万元成交,并于次日中午11点看货。当刘局长等人再次派内线去赵某等人住的旅店探视时,赵某等人已转移了住处。当第二天问起这件事时,赵某等人则说:“我们还是提防的,怕你们是警察。”27日11时15分,以“老板”身份买象牙的刘局长按自己的预定方案又一次与卖象牙的赵某等人约定见象牙。一个操着并不标准汉语的人对刘老板说:“为了慎重起见,你把你们的手机和传呼关掉,不要与外界联系了。”刘局长还是按照对方的要求,关掉了自己的手机和传呼机。这样还不行,赵某要求看象牙只能由刘“老板”一人去,提10万元的人(李亚雷民警)只能和他们的人在沧源糖厂旁等候,不能和刘“老板”同行。刘局长机警地先对留下的那人搜了身,看了没带什么凶器,才放心让小李留了下来。
原来,象牙被赵某等人藏在水泥厂旁一荒地的竹棚根,用编织袋装着。象牙终于看到了,并装上小车。由卖象牙的人押着,眼前,已是人赃俱获,但刘局长一人却无法制服他们。刘局长提出到沧源农行“取钱”。没多久,刘局长用编织口袋,内装了些报纸和帐单提了出来,看上去,鼓鼓的一大袋子钱,从银行提出的100万元“现金”装上了小车。
(四)
时间到了中午一点,贩卖象牙的赵某等人,眼看110万元钱就要到手,都一个个喜出望外。刘“老板”向监视的便衣警察,使了眼色说:“我们是警察”,在出示证件的同时,警察们用闪亮的手铐铐住了那伸手接钱的双手。贩卖象牙的赵某等人脸色顿时苍白,经过紧张的战斗,警察们分别在沧源的水泥厂、客运站、白糖厂、养护段把盗窃、贩卖象牙的七名犯罪团伙分子被抓获,一个长达6年的象牙被盗案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划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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