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叶明霞、记者程胜) 针对读者关心的认养动物问题,北京动物园有关工作人员上午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根据《动物认养暂行办法》认养者可以享有对其认养动物的知情权、冠名权、探视权。具体规定为:捐款500元就可以得到动物园颁发的认养证书,并可以凭证书免费到动物园探望自己认养的动物;捐款1000元以上,动物园可在兽舍前和宣传栏中挂牌公布认养者的姓名
动物园专家特别强调:认养者享有的是动物园开放时免费探视其认养动物的权利,前提是决不可干扰动物的正常生活。很多动物的生活习惯比较特殊,尤其是一些夜行动物和鹿科动物比较胆小,连饲养员都害怕,无法安排认养者随时探视。此外,很多猛禽猛兽嗜血食肉,十分危险,陌生的认养者想与其亲密接触也属于绝对禁止的危险行为。动物园开展动物认养活动,主要是为了提高人们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改善园养动物生存条件。
北京动物园院长宗英接受采访时透露:动物园近年来在改善园养动物生存条件方面的努力,使得园养动物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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