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焦庆乐)天津市检察机关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控告申诉工作的标准,对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百分之百地接待、百分之百地受理、百分之百地答复,这是天津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宝金在前年2月向全市人民做出的承诺。自1999年至今,天津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来信来访17682件,均做到100%的答复。经每季度3%的回访考察,满意率或基本满 意率达100%。其中,全市各级检察长在检察长接待日共接待群众2970人。
全市检察机关树立“大控申”、“大信访”观念,把人民满意不满意做为工作标准,并明确规定要做到“四心”,即接待热心,了解耐心,解答细心,处理诚心,不论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属于检察机关管辖,都要善始善终接待,认真处理解决,禁止使用“这事不归我们管,你到别处问问”等语言对付来访群众。
天津市各级检察院制度上墙,加大投入,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接待条件。他们建立了受理、转办、办理、答复、反馈等配套信访工作制度及答复回访考察制度,并实行由控申部门先行答复转办去向,再由承办部门进行最后答复的二次答复制度。同时对信访案件,该立案的及时立案和要求有关部门说明不立案理由或通知立案,该提出抗诉的坚决提出抗诉,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信访案件,积极协调,主动解决,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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