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11月28日电(记者王晓飞通讯员黄必成)11月27日,湖南省长沙市纪委、监察局在全市案件工作会议上通报了今年以来该市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大要案的查处情况,一批贪官中箭落马。
该市交通局运贸总公司原副总经理兼运贸物资公司经理刘益选,从1995年起至2000年6月,伙同7人,采取隐瞒油料销售收入等手段,私设“小金库”,总金额达908万余元。刘多 次从小金库提出现金进行私分,并挪用资金个人参与营利性活动,还授意会计夏某将账目烧毁,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浏阳市氮肥厂黄兴文等5名副厂长,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业务单位“感谢费”、“回扣费”等贿赂款、违法违纪金额100万余元,涉案人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长沙市麓山宾馆原副总经理何震初利用职权,将本单位的10台出租车营运指标,以10万价格转让他人,获好处费5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原岳麓区区长助理易晓明,担任咸嘉综合开发小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期间,收受贿赂及物资折款5.8万余元,收受礼金5万余元、非法占有4.6万余元,易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的处分;长沙市殡葬事业管理处原主任刘晓辉、副主任李万春、肖良永、李建成等利用购买骨灰盒、纸棺等一批殡葬用品时受贿50余万元,刘受贿12万余元。4人已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此外,长沙市市纪委还通报了长沙县建设局副局长马超林,县乡镇企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左舒,县公路段党总支书记李伟,县政府办副主任张志撼等收受钱物等违纪违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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