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搜索 短信 分类 聊天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煤店出了窝“电耗子” 经理员工一起偷电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11月29日14:43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张家民 通讯员吴晓涛】昨日上午,本市红桥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窃电案。红桥区某煤业基层店的“电耗子”王学庆(王某)及其同伙张士秋、许三立、王建华(王某某)出庭受审。

  被告人王某、张某均为红桥区某煤业基层店电工。许某和王某某皆是该店的副经理。去年5月至今年6月,被告人王学庆在其所在煤业基层店下属的化工煤店,采用破坏铅封,调
低电表记录等手段,多次窃电。其所窃得电量共价值人民币3万7千元。王学庆共得赃款5千元,后王将这些赃款全部挥霍。

  去年8月至今年6月,王某、张某、许某、王某某经预谋后,又采取破坏铅封,调低电表记录的手段,多次从煤业基层店下属的一号路煤店窃电。他们所窃电量总价值达3万零144元。四人共得赃款5千元。后四人将赃款挥霍。

  今年7月,经群众举报,王某等四人分别被警方抓获归案。昨日庭审中,被告人某庆称,他是从去年5月开始窃电的。窃电后,他再按照高于调低后的记录向煤店租房户收取电费,从中捞取电费盈余。他共在化工煤店调了5至7次电表,得赃款四五千元。王某还称,去年7月,他向许某、王某某两位副经理提出窃电,他们都默许了。之后,他们又在一号路煤店窃了四次电,共得赃款5千余元。

  许某和王某某却说,窃电前王某没跟他们商量过,他们也不知道王某分给他们的钱是窃电得来的。而王某和张某则辩称,在第一次分钱时,许某和王某某已经同意了窃电的事。据悉,红桥法院将于近日对此案作出判决。

   订阅社会、娱乐新闻短信 中手机大奖


短信推荐】【关闭窗口

新 闻 查 询
订实用短信,获赠超大VIP邮箱、个人主页、网上相册!


分 类 信 息
订信息获上网卡!
:走向世界英国留学
   百年好合婚庆服务
   1.8元租别墅办公
   康柏笔记本电脑
   写字楼降价百万售
:寻找上海温柔女孩
   度身定做别墅摄影
   晋商文化一线游
   澳大利亚留学热
:日上通讯诚招代理
   三毛钱打国际长途
:全新人才招聘信息
   远程教育技能培训
:到俄罗斯赚钱去Hot
   省内游优惠线路
:最新飞行器广告
   博德WTO咨询研究所
:电纳减肥一次成功
   游世界杯主办地
分类信息刊登热线>>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