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1月29日消息:辽宁省抚顺市城管大队(已更名为行政执法局)的工作人员却集体穿上了类似警服的制服,让抚顺老百姓一头雾水。中国公安部政治部对此极为关注。
据《人民公安报》报道,今年6月,抚顺市政府把过去的城管大队改为行政执法局,指示市公安局民警进驻并成立执法分局,成为行政执法局的一个下属分局。行政执法局的主要任务是监管占道经营、违章建筑等问题。据介绍,之所以要公安局介入,主要是怕碰上硬钉 子,公安民警出面有力度,出现问题易于解决。
《人民公安报》记者在抚顺采访时,见到这个市新抚区的行政执法人员(城管人员)穿着的制服,颜色、制式与现在的99式警服一模一样,警号、警衔、臂章应有尽有,钮扣也完全一样。稍有不同的是,警服臂章上的“警察”二字改为“行政执法”,胸牌的“辽宁”改为“中国”,警号、警衔与警服标志相同。
据这里的队长介绍:队长都佩戴与警察一样的二级警督警衔,其他队员一律佩戴三级警督警衔,同事之间互称“干警”。据说,该局局长的警衔和警监的警衔颇为类似。
据记者观察,这些行政执法人员衣着不整,有的敞着怀,有的叼着烟。老百姓反映,他们经常和摊贩发生争执,有时甚至动手。许多老百姓分不清他们是“哪一部分的”,还告到公安局,说警察打了人。抚顺市公安局曾多次接到群众举报说警察酗酒,可督察队赶到时,却发现是城管人员。这些情况严重败坏了人民警察的形象和声誉。
为此,抚顺市公安局多次同市行政执法局就“服装”问题进行交涉,可至今没能解决。
针对抚顺城管人员穿“警服”的情况,公安部政治部副主任王铁民指出,“监管占道经营、违章建筑”原本是城管部门的工作,不在公安机关职责之列。当然,如果是全市性的集中统一清理行动,公安机关可以支持,但像这样着警服、挂警衔、装警察的事情,我们绝不允许!
王铁民表示:“这起事件性质恶劣,影响很坏。老百姓很难分清这些着警服的城管人员到底是不是警察,如果容忍这种状况继续存在下去,会对我们公安机关的形象造成更大的不良影响。我们一定要尽快了解情况,坚决快查快改,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8日,辽宁省公安厅接到了公安部政治部对抚顺市城管人员乱着“警服”情况的批示,28日晚已派出调查组前往抚顺,对报道中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
辽宁省公安厅负责人表示,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乱着人民警察制服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必须坚决制止。
另据了解,辽宁省公安厅还将举一反三,对省内其他地方有无乱着警服的情况进行了解,发现问题,依法查处。(李刚、关长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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