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法院就一起行贿案审理闭庭后,竟然对公诉人进行围攻、辱骂、威胁。日前,姜某、张某等人,在法院对该行贿案判决前,当庭宣读悔过书,并向公诉人致歉。
今年10月24日下午,上海闵行区检察院公诉科两名检察官出庭公诉被告人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谢益元行贿案。谢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于1999年4月被羁押时,通过其妻向看守所警医杨某行贿人民币4万元,杨遂为谢办理保外就医手续提供了违反监管规定的帮助。 庭审中,谢对自己的行贿犯罪事实供认不讳。4时30分庭审刚结束,被告人所在公司员工姜某、张某及谢妻即对公诉人进行谩骂。当公诉人在法院门口等单位警车时,以姜某和张某为首的30余名旁听者又上前对公诉人进行人身攻击,并扬言“走着瞧”。公诉人上车时,这些人又一哄而上将警车团团围住,场面十分混乱。
事件发生后,市检察院公诉处与闵行区政法委及时研究了处理事项,公安机关对这一妨害公务的有关违法人员进行了调查、取证。11月15日上午,闵行区法院对谢益元行贿案作出判决前,由检察官和法官对谢单位员工进行了法制教育,然后由法官当庭对闹事者进行了训诫,并责令具结悔过。姜某代表闹事者当庭宣读悔过书,请求公诉人原谅。其他闹事者也向检察院送交了悔过书。
随着社会对检察机关实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举措的日益了解,少数被定罪判刑的人和其他不法分子,将对国家法律的不满和仇视,集中发泄在主诉检察官及其他办案人员、证人、鉴定人等特定人员身上,公诉人及控方证人在出席法庭活动期间遭到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友的威胁、辱骂、殴打、跟踪等情况增多。据不完全统计,1999年有4起,2000年则发生6起。
市检察院负责人表示,本市检察机关将在进一步增强公诉人公正执法,秉公办案的信心和勇气的同时,与其他司法机关形成合力,依法及时有效地惩处扰乱法庭秩序,妨碍公正执法,侵害公诉人、证人等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对那些触犯法律的行为人,只要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坚决依法及时查处,以有力打击这类犯罪活动,维护国家法制的尊严。(记者 郭剑烽 通讯员 施坚轩 齐树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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