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近日媒体报道,某地换了一个新的公安局长,对为恶一方多年的黑势力,敢抓敢管,铲除了这些长年欺压百姓的恶霸,百姓感激涕零,纷纷送匾送物,感谢该局长。该局长也因嫉恶如仇,一身正气,被树为打黑除恶的典型。
看完这则报道,我在对这位局长充满敬佩之情的同时,也产生了这样的疑问:铲除黑势力,难道只能靠某个“青天”吗?在这位好局长上任前,当地的党政主领导干部都在干些 什么?
中共中央、国务院新近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规定:“各级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担负起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由此可知,社会治安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更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对于各级党政领导而言,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责任,而是一项政治责任。当一个地方黑势力横行霸道,欺压百姓多年,而非得借助外来一位公安局长来铲除时,这个地方的党政领导保一方平安的职责履行得怎样,就不需赘言了。
有些地方官员也许是将精力只放在了抓经济上。抓经济本无可厚非,但不能放松对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试想,一个地方的治安状况一团糟,那地方的经济形势能好起来吗?一个地方的经济持续发展,只能建立在稳定的社会治安的基础上。在今年的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上,江泽民同志就明确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治安工作经常摆上议事日程,常抓不懈,持之以恒。
应按《意见》的要求,严格执行领导责任查究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因领导干部工作不力而导致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问题的地方、单位及部门进行领导责任查究的力度,坚决实施一票否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切实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落到实处。
公安局长将多年的地方黑势力打倒了,这是值得称颂的事,但我更关心的是那个地方的党政领导为什么还稳坐“钓鱼台”,有关部门是不是也该查查那个地方的领导责任制落实得怎么样。免得以后再出现黑势力横行,还得求助于局长之类的“青天”。王比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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