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今日讯 在政法系统当干部,哪怕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的领导干部”也不能让群众感到满意,考核机关可对其提出诫勉或调整职务;假如连续两年被评为“基本称职的领导干部”,就会被免去或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或降职使用。这是今天上午记者从北京市政法系统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经验交流会上了解到的。
目前本市已提出要通过多种渠道培养专家型政法人才,每年要有组织地选送一批具有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强卫同志强调,只有解决了干部“能上”和“能下”的问题,才能真正建立起奖勤罚懒、奖优罚劣,能者上、劣者下、平者让的竞争激励机制。(记者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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