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1日电(记者赵承)国家计委价格司收费管理处处长许昆林近日说,面向农民工的七项收费在明年2月底前必须取消。
这七项费用包括,暂住费、暂住人口管理费、计划生育管理费、城市增容费、劳动力调节费、外地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服务费、外地建筑企业管理费等。
许昆林说,明年2月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要对面向农民工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逐项重新审核,按照有利于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减轻务工人员负担的原则提出取消、保留或降低标准的意见,并向社会公布。
国家有关部门将抽调人员,对重点单位和重点项目进行检查,对查出的价格和收费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理。对一些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案件,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同时,要制定规范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管理行为的具体措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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