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长沙12月2日消息:昨天,湖南省检察院近日决定对自己机关车辆的管理使用进行改革,12辆小轿车和8辆摩托车前天被拍卖。
该院副检察长唐正其说,湖南省检察院机关原有大小汽车72辆,过去院里每年仅养这些车就要耗资200多万元。省院党组决定对机关车辆的管理使用进行一次彻底的改革,机关车队实行半企业管理方式,在职检察长配一辆专车,副检察长、院党组成员实行签字登记按月
根据核算,实行这个制度后,院里共多出12辆小轿车。这12辆小轿车每年需要开支的养车费是40多万元,此外,实行公里票制度后留用的60辆车也还能实际减少30多万元开支。
唐正其认为,“车改”不仅能有效地杜绝公车私用现象,而且能让干警养成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
据悉,在湖南省检察院委托湖南省拍卖行进行的此次拍卖中,原本只有11.9万元底价的12辆小轿车和8辆摩托车卖出了3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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