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来装骨髓的葡萄糖瓶 简陋的设备
湖南一名白血病患者因为治疗无效,竟愤然杀害了给自己治病的医生。事件的背后,是这名医生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将自己的“国家专利”使用在病人身上,拿病人做起了临床实验。这起事件引起人们对医疗立法问题的深思。
医生被自己的病人杀害
今年7月10日11时40分,湖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医生王万林被他亲手救治过的病人彭世宽杀害。
当天11时30分,王万林匆匆往家走,已等了很久的彭世宽从后面追上去,双手各持一把水果刀,朝王万林背上刺去。待王转身后,又朝其前胸和腹部猛刺,致其倒地,后又坐在其身上乱刺。彭世宽行凶结束后并不逃跑,而是叫闻声赶来的众人报警。
迅速赶来的公安人员带走了彭世宽。身中46刀的王万林经抢救不治死亡。据介绍,王万林毕业于山西医学院,1999年底被湖南中医学院聘为客座教授。
事后彭世宽完全承认杀人的事实,8月13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对其判处死刑。8月14日湖南省卫生厅追授王万林“人民的好医生”荣誉称号。
患者杀人只因被当作实验品
彭世宽1990年在中南工业大学获得工学硕士学位,原任一公司的工程师。这样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为何要对给他治病的医生下杀手?记者采访时,对彭世宽的死刑已执行完毕,他的妻子刘志萍说:“他(王万林)不能再害人了。”她认为医生王万林给丈夫做的是一个假手术,拿他做实验,使丈夫病情恶化,就是没死刑,他也活不了3个月。
据她介绍,彭世宽3年前患了血癌,2000年9月丈夫找到首创“筛选法自体骨髓移植术”治愈癌症病人的湖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客座教授王万林。王万林介绍,他所独创的移植术,是把病人的骨髓抽出后,放入一种名为“紫外血疗仪”的仪器中进行净化处理,再输回病人体内,并辅之以药物“快速生血剂”。这药品和医疗器械均获得了国家专利,而且手术费用只要5万多元。
于是,彭世宽很快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20天的治疗结束后,检测报告显示手术完全失败。彭世宽要求院方对手术效果进行会诊。会诊专家指出,彭世宽的病根本不能用这种手术治疗。彭世宽向院方提出要么重新免费做一次异体骨髓移植,要么赔偿55万元。但院方断然回绝,彭世宽气恼万分。一天晚上,他砸了病房的窗玻璃,并打伤了也是该医院医生的王万林的儿子。事后彭世宽被赶出了医院。
“专利”未经审批
那么仅因为手术失败,彭世宽便起了杀心吗?刘志萍告诉记者,彭世宽曾到省卫生厅反映问题,同去的还有病友王建中。王建中与彭世宽得的是同样的病。
对于病人的举报,湖南省中医管理局副局长李国忠说,王万林两项专利属实,因此他的手术没有任何问题。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王万林的两项专利均未经过审批。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新的医疗器械和药品要经过审批才能投入使用,原来这两项专利在非法使用。
曾被“治疗”的16人大多已死亡
记者又来到王万林的治疗室。用过的葡萄糖瓶底还残留着骨髓,这样的容器装骨髓是根本不符合要求的。记者了解到,骨髓必须装在一次性血袋中,操作必须在无菌室进行。但王万林简陋的医疗设备,没有经过批准的医疗器械和药品,每天都在病人身上使用,这并未引起任何主管部门的注意。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王万林在该医院共给16名病人做过手术,目前他们大多数都已死去。7月8日,听到病友王建中的死讯后,彭世宽7月10日杀死了王万林。本来彭世宽可以走上一条诉讼之路,但他采用了一种极端做法,只能接受法律的制裁。
完善立法势在必行
中国政法大学卓小勤老师认为,王万林所发明的医疗设备和新药虽然获得了国家的专利,但并不证明它在临床上是安全和有效的。一些医学界人士认为,王万林的这种行为实际是拿病人做人体实验。我们国家还没有这方面相关的法律规定,应当制定一部关于人体实验的法律法规,才能够制止这种情况。据介绍,在今年“两会”期间,曾经有13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建议,医生的所有职务行为都应该有法可依,完善医疗方面的立法势在必行。据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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