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沈阳12月2日电 记者今日从辽宁省纪委获悉,辽宁省铁岭市纪检委和监察局紧紧围绕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大局,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发挥职能作用,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的新路子。经过不断地探索,近年来在全市全面推行了对重点企业挂牌保护、向重点企业派驻监察员、收费检查审批、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等“四项制度”,从而形成了全程监护、系统配套、互动互补的企业利益保护机制。截至目前,全市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已为237户国有、集体、私营、个体和域外投资企业悬挂了重点保护牌匾。已分5批向各类易受侵害企业派驻专 、兼职监察员361人次。审批到企业收费、检查的各类事项几百项。企业评议职能部门的制度,3年来也一直在坚持。
据了解,铁岭市纪委、监察局推行的“四项制度”,对遏制“三乱”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几年来,他们受理挂牌企业举报44次,处理27人。不仅每年制止了一大批“三乱”行为,为企业减去数以千万计的负担,而且使“三乱”现象呈逐年递减的可喜势头。铁岭市的纪检、监察部门被企业高兴地称为“保护神。“四项制度”在保护了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机关干部的廉政和作风建设,也被大大向前推进了一步。(记者霍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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