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12月3日电(记者黄豁) 利用出差机会嫖娼的重庆市巫溪县副县长陈绍志今天受到撤职处分,此前他已被开除党籍。
重庆市政府今天研究决定撤消陈绍志巫溪县副县长职务,并按法定程序办理。
据重庆市监察局局长何事忠介绍,2001年6月11日至13日,陈绍志到重庆市参加市委组 织部、市建委举办的预防地质灾害第一期培训班,培训结束后,他自己住进了重庆市某宾馆。
6月13日晚10时左右,陈绍志到宾馆对面的美容厅以找人帮洗衣服为借口,与美容厅服务员搭讪,美容厅老板借机向他推荐小姐按摩,并介绍卖淫女彭某。随后陈绍志把彭某带回住处,与彭某发生了性关系。晚上11时左右,陈绍志送彭某出房间时,被民警查获。6月14日,公安机关向陈绍志下达了治安处罚裁决书,被处治安警告并罚款5000元。
重庆市监察局认为,陈绍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道德败坏,借出差之机嫖娼,其行为严重败坏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形象。重庆市委8月已批准给予陈绍志开除党籍处分,并建议撤消其巫溪县副县长职务,依法罢免其市一届人大代表职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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