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广州日报消息 昨日下午,广东省和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和平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谢光明涉嫌贪污一案,认定其贪污“三个代表”教育经费3万元罪名成立,一审判其有期徒刑三年。
据查实,今年4月初,谢光明授意该县县政府接待科温某到和平宾馆虚开10万元发票到县委组织部作为“三个代表”教育活动经费报账,谢个人从中吞占了3万元。
在昨日的庭审中,谢光明对公诉人提出的犯罪证据供认不讳。一审法院认为,谢光明身为国家公务人员,无视国家法律,利用担任组织部副部长并分管部内经济开支之便,采用虚报“三个代表”经费的手段贪污,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2条的有关规定,本应从重处罚。鉴于其有自首退赃表现,予以从轻处罚,但不采纳其辩护人提出的缓刑建议。一审最后判决其有期徒刑三年。(秦仲阳 菲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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