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86年至2000年,全国实施了三个五年普法规划,取得了很大成绩。从今年开始,“四五”普法全面启动。今年4月26日,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四五”普法规划明确规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这对于广大公民树立宪法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国进程都具有重要意义。今年是第一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其主题是: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在广大干部群众中牢固树立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的 观念、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公民权利和义务对等的观念、依法治国的观念和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观念。
确定“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加强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的一件大事。我们要坚持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和监督下,全面贯彻“四五”普法规划和第五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创新形式,丰富内容,不断提高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和实效性,努力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为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进程,为实现中华民族21世纪的伟大复兴作出积极的贡献。(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司长肖义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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