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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实现了六个新突破 云南玉溪市供销社改革调查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12月04日16:20 云南日报

  一、改革实现了六个新突破

  玉溪市供销社与全省供销社一样,是一个建社半个多世纪、网络覆盖全市城乡的庞大系统。在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过渡的变革中,由于新旧矛盾交织,该社生产经营效益日益下滑,连年亏损,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为了尽快走出低谷,2000年2月以来,在玉溪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他们针对普遍存在的产权不清
、体制陈旧、机制不活、效益不佳等问题,进行了大胆的改革创新,在制约发展的主要问题上狠下功夫。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实现了六个新突破,成效十分明显。

  (一)观念上的新突破

  供销社改革滞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观念滞后,不少人总是强调供销社企业的特殊性,以传统思想指导现实实践,固守已经落后的观念和做法。为此,玉溪市供销社通过组织干部外出学习考察、举办培训班、开展大讨论等形式,广泛开展“讲历史、讲现在、讲未来”的“三讲活动”,使绝大部分干部职工从思想上树立了“早改早主动、越拖越被动”和“我要改、要早改、要快改”的观念,彻底破除了等待观望的陈旧观念和畏难情绪。在此基础上,市供销社响亮地提出了“企业是改革的主体,职工是改革的主人”的口号和理念,在改革的观念上实现了突破和创新。

  (二)改革思路上的新突破

  改革思路是保证改革能否顺利进行和取得成功的关键。玉溪市供销社从认清形势、吃透社情、找准问题入手,通过深入的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对供销社自身有了一个全面清醒的认识,他们用“一小、二弱、三单一、四不活”概括了改革前供销社的状况。“一小”就是规模小。所属的110个独立核算企业都是小企业,平均每个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不足200万元。“二弱”就是实力弱、业务开拓能力弱。所属9个县区供销社中已有3个资不抵债,所属110个企业中资不抵债的企业已接近30%,全系统从1993年开始出现亏损以来,未弥补的亏损已达7880多万元,企业无法扩大再生产,也无力进行大的投入,对于参与农业结构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心有余而力不足。“三单一”就是投资主体单一、经营形式单一、管理方式单一。“四不活”就是经营机制不活、分配制度不活、用工制度不活、奖惩制度不活。针对这种情况,玉溪市供销社在改革思路上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创新,确立了“按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用工制度改革为重点、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为方向,开门办社、开放办社,将社有资产人格化、职工身份社会化,打破行政区域界限、组建新的综合经济服务组织和专业生产合作社,实现供销社的社会性发展”的基本思路。

  (三)改革内容上的新突破

  玉溪市供销社此次改革把产权制度和用工制度作为主要内容,重点抓、重点改,从而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在产权制度改革上,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重组企业,实现社有资产股权化、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供销社理事会对经济效益较好的骨干企业适当参股或控股,对大多数改制为股份合作制的企业不参股不控股,真正做到了产权清晰、社企分开,彻底改变了过去联社对企业包得过多、统得过死的弊端,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在用工制度改革上,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实行用工市场化、合同化、彻底打破了原有的固定用工制度,形成了经营管理者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机制。并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实施不同的改革方案:对效益好、与农业产业化关联度高、对外具有辐射能力、对内具有吞吐能力的企业,实行全员身份置换,打破原有职工身份,采取存量资产置换重组和产权转让的办法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合作制企业;对负债与资产状况基本持平的企业,可由职工买断,实行全员身份置换,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变为民有民营,职工自愿联合的可重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对亏损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实行解散、关闭、职工自谋职业。

  二、玉溪市供销社改革的成功经验

  (四)改革方式方法和步骤上的新突破

  玉溪市供销社在改革的方式方法和步骤上,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创新,最大限度地增加改革的透明度,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主动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在方式方法上,采取以点带面、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方式推动改革,首先在华宁、元江、峨山3县和红塔区进行改革试点,取得经验、制定配套政策后,再在全市推开。按照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多次反复的方法制定具体的改革方案,并在层层制定措施的基础上,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分级负责,落实到人。同时,因企制宜,分类改造企业,将所属企业划分为“资产大于负债”、“资不抵债”、“联办企业”三种类型分别进行改造,不搞一哄而起、一哄而散,注重“一社一策”、“一企一策”、“一店一策”。在改革的具体步骤上,采取了“五步走”的办法,宣传发动,统一思想;清产核资,摸清家底;征求意见,制定方案并报批;拍卖、量化资产、分流、安置职工,改造、重组企业(基层社),彻底进行产权制度和用工制度改革;做好后续善后工作,针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拾遗补缺,妥善处置,并及时总结经验,修正错误。

  (五)组织领导上的新突破

  为加强对供销社改革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全市供销社改革领导小组,各县(区)党委、政府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和机构,专门负责协调和指导供销社的改革事宜。这在供销社的改革发展史上是绝无仅有的。领导小组不仅及时协调和解决了改革中出现的各种矛盾,还适时出台了相关的文件和政策,从根本上保障了改革的顺利进行。

  (六)扭亏增盈上的新突破

  玉溪市供销社在改革发展中,通过消灭亏损源、裁减冗员、组建专业生产合作社、培育龙头企业、强化内部管理等措施,彻底扭转了亏损连年上升的趋势,成功地在扭亏增盈上实现了新的突破。改革后,全系统企业总数由原来的110个减至55个,减幅达50%;在职职工人数已由1999年末的5828人减为2000人左右,减幅达66%;按照“抓发展,促规模,强管理,讲效益”和“五有”标准(即:一有社章,二有社员,三有组织机构,四有完整的规章制度和服务内容,五有利益的二次分配)的要求组建的专业生产合作社已达25个;培育了红塔区百信商贸有限公司、华宁县供销社农资有限责任公司、澄江藕粉厂、易门食用菌厂、通海杨广酱菜厂等10个龙头企业;亏损额大幅度减少,红塔区和华宁县供销社等联合社已开始盈利。2000年,全系统的亏损额已由1999年的2150万元下降为768万元,减亏1382万元,减幅达64.28%。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鼎力支持是改革顺利推进的根本保证

  玉溪市供销社的改革始终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的鼎力支持。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都主动过问、亲自抓,各相关部门也积极参与、主动配合。改革启动之初即2000年2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对深化供销社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和主要任务等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并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领导任组长和副组长,12个市直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全市供销社改革领导小组,对供销社改革实行统一的领导、指导、组织和协调。财政、社保、农行、工商等部门也抽调人员,与供销社一起组成改革工作督导组及清产核资小组,负责对改革中的具体事务进行督促、检查、帮助和指导。

  (二)认真搞好组织、指导和协调是改革有序进行的必要条件

  在玉溪市供销社的改革过程中,市、县(区)供销社充分发挥了作为改革主要组织者的作用,层层落实组织机构,唱好主角。除市供销社外,各县(区)供销社及直属各企业都分别成立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改革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市供销社不仅举办了各种改革培训班、制定出台了《关于贯彻〈中共玉溪市委、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社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和《玉溪市供销社关于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兴办专业合作社和培育龙头企业的意见》等文件,对改革工作进行强有力的宏观指导,主动深入基层进行全面、系统的调研,反复讨论和认真审核县(区)供销社及直属企业的改革方案,做了大量的微观具体工作。县(区)供销社也以各种方式进行了广泛的思想动员,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讨论和修改改革方案,使改革方案做到“三满意”(即党委政府满意、职工满意、社会满意),同时,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层层落实责任制,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扎实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是改革成功运作的基础和前提

  玉溪市供销社改革的成功运作,归根结底在于广大干部职工对改革的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市、县(区)供销社及基层社领导在主要依靠职工搞改革思想的指导下,层层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人人甘为“政治指导员”。通过召开领导班子会、党员大会、工青妇组织动员会、职代会、职工大会及到门店听取意见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经过这样多层次的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全系统的干部职工逐步认识到了深化供销社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及不改革的严重性,主动变不想改、不愿改、不敢改为积极支持改革、拥护改革、投身改革。

  (四)抓住核心问题动真格是改革取得成功的关键

  历数以往的供销社改革,改改停停,多次出现曲折和反复。究其原因,最根本的是没有触动产权制度这一神经,也未从根本上突出用工制度改革这一重点。玉溪市供销社的此次改革,从总体思路的提出到实施方案的制定,再到具体实践的整个过程,始终紧紧抓住了产权制度和用工制度改革这两个核心问题,大胆突破、大胆创新,采取硬措施,动真格。在产权问题上,坚决将社有资产最大限度地量化、转让和拍卖,变社有社营为民有民营。全系统所属企业由110户减至55户后,各级供销社参股控股的仅剩18户。在用工问题上,坚决废除固定用工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多种措施,实行全员身份置换,彻底割断职工与原企业的关系。从而明晰了产权,实现了企业产权主体的人格化和多元化,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生产经营积极性。这是供销社改革最本质的东西,也是玉溪市供销社改革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

  (五)高度重视改革的善后问题是改革平稳发展的重要保障

  玉溪市供销社在改革过程中始终能够站在党委政府、社会、供销社、企业和职工等不同的角度上通盘考虑职工安置等善后问题,既维护了社会稳定,又确保了改革的平稳推进。其主要做法一是企业资产的变现收入首先用于发放离退休金、安置在职职工、清退社员股金,然后再依次清偿债务。二是把再就业作为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下岗职工在获得一定经济补偿后,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享受下岗职工待遇,同时积极鼓励职工购买企业资产特别是基层门店,变为民有民营,也鼓励职工自谋职业。三是确保退离休人员的利益,由有承担能力的企业来管理退离休人员,代缴养老保险金及医疗保险费用,保证老有所养。四是政府出台配套政策,保证解决安置问题。

  (六)通过改革求发展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

  玉溪市供销社在改革过程中,特别强调坚持改革与发展并举的原则,强调要通过改革求得和实现供销社的进一步发展甚至大发展,把发展作为各项改革措施甚至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他们在积极推进改革的同时,高度重视发展问题,坚决按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收缩战线,使供销社集体资产尽量退出一般性竞争领域,集中有效资产重点办好农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其它经济效益较好的骨干企业,积极创新经营业态和经营机制,逐步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轨道上来,走开放经营的道路,更好地服务“三农”,极大地推动了供销社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如易门县供销社组织强有力的推销人员,到省外了解市场、收集信息、开设窗口,已拿到5600多吨的蔬菜订单。

  三、玉溪市供销社改革实践给我们的启示

  目前,全省供销社改革已箭在弦上,势在必行。如何有效推进,取得圆满成功?玉溪市供销社改革的成功实践,给了我们诸多有益的启示。一是改革必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二是改革要树立政治意识、法制意识和社会意识;三是改革要彻底,不能留下二次改革的尾巴;四是高度重视妥善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五是改革是手段,发展才是根本目的;六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供销社的发展大有可为;七是发展要扬长避短,在流通和服务上下功夫;八是开门办社,积极吸纳各种经济成分壮大供销社实力。

  省政府研究室、省供销社联合调研组(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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