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宁江)今天是第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选择今天作为法制宣传日,是因为现行1982年宪法是在当年12月4日公布施行的。第一个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今天上午,在北京市西城区司法局姚猛先生办公室,记者见到了他精心收藏的三种版本1954年宪法。
1991年,姚猛在中国书店买了一堆书,这本标价3角钱的1954年宪法单行本当时是“白 饶”给他的。这本收有1954年宪法条文及刘少奇同志关于起草过程说明的“宪法书”有80个页码49000字,人民出版社当年9月出版,发行量100万本,标价1600元(旧币制)。此后10年,姚猛再没有见到过相同版本。去年、今年,姚猛先生又在北大文化书市转悠到另两个版本的1954年宪法精装本,其中一本是当年大会秘书处印制发给全国人大代表的。
35岁的姚猛还藏有与新中国4部宪法相关的邮票及选民证等。姚先生的藏品中,有一份父亲姚方成18岁第一次行使选举权的“证书”(1956年10月7日北京市崇文区选举委员会发的选民证),还有自己18岁上高中时的选民证。姚先生说:选举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神圣权利,只有每个人都热爱和尊重宪法,中国的法治进程才会更快。
今天,北京市各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举行了各种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北京市司法局在石景山区开通“148”专家法律咨询可视系统,让群众更方便地获取法律服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午派出十几名审判庭庭长和法官,在北京西站广场向群众散发法律宣传材料,并现场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昨天,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赴北京清河监狱,在服刑罪犯中开展了“好好学法,重新做人”活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曾宪义今天向记者表示:将现行宪法通过的日子定为“法制宣传日”,表明我们对宪法的高度关注。他建议国家进一步将12月4日定为“宪法日”,像“国庆节”一样的重要。在“宪法日”举行有关宪法的庆祝和宣传活动,必将有利于宪法观念的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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