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洪伟 通讯员潘建国)当今社会有这样一类人,他们
欠人一屁股债,自己却住豪宅、开小车尽情享受,甚至向法律挑战。为了严
厉制裁这些“老赖”,番禺区人民法院日前出台了限制消费令、发放债权凭
证、举报奖励等一系列新举措,给“老赖”套上“金刚箍”,让“老赖”不
能再逍遥快活。
【限制消费 老赖有钱花不掉】
从11月23日开始,番禺区人民法院向不积极主动履行债务的债务人
,发出《限制被执行人消费令》,在其未完全偿还债务之前,对其消费行为
作出限制(详情见表)。
【举报有奖 老赖家财无处藏】
为了尽可能扩大执行线索,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群众举报的积极性,该区
法院向社会宣布并作出承诺:今后群众凡举报未被法院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
线索,经查属实的,都给予财产变值0·5%至5%的奖励。对同一被执行
人涉及多个债权人的,申请人如果能够提供被执行人未为法院查封、扣押的
财产,可以提高其对该项财产分配比例的10%至60%。
【发债权凭证 老赖躲不了一世】
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案件,在裁定中止执行时,番
禺区法院将统一发放《债权凭证》。申请人在今后一旦发现被执行人的下落
或财产,随时可持证免费向法院申请立案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
制。
对违反上述禁令者,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实,法院将依法予以罚款、拘
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老赖被限制消费项目表
一 不得在宾馆、酒楼、西餐厅、歌舞厅、夜总会、桑拿浴室、健身房、高
尔夫球场等高消费场所消费;
二 不得以多次小额支出的方式,购置非急需的家庭用品,变相实行高消费;
三 不得乘坐出租车、飞机、火车软卧铺位;
四 不得使用无线电话等高档通讯工具;
五 本人、配偶及其共同生活的子女,不得购买房产或租赁写字楼办公,不
得购买机动车辆、电视机、冰箱、电脑等每件价值300元以上的高档商品
,不得购置其它高档或大额生活用品,不得外出旅游、度假,只能享受当地
政府所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
六 不得为家庭成员支出大额费用;
七 不得由债务人或其配偶出资让其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贵价学校;
八 不得驾驶摩托车、小轿车、居住别墅型住宅、豪华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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