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2月4日讯 从现在起,山东省将用5年左右的时间,逐步以混合所有制的公司制经济主体取代单车承包或个体经营者,同时严格控制单车承包和个体经营车辆审批制度,对全省公路客运市场实行集约化规模经营。
近年来,我省道路客运发展迅速,道路客运中的矛盾和问题逐渐突出,主要表现在:经营主体多、小、散、弱,到2000年底,全省有客运班车31314辆,经营业户12107家,平均 每户才2·59辆,县以下道路客运主要由个体业户经营;二是运力结构和布局不合理,全省客运班车中,共有高级客车410辆,中级客车4528辆,分别只占营运客车的1·3%和14·5%,普通中型客车成主导车型,运力相对过剩,运力大于运量的矛盾突出;三是运输组织方式落后,单车承包、分散经营成为道路主要运输经营形式,客运违章经营屡见不鲜,经营者之间恶性竞争,运输安全隐患大。
省交通厅推进道路客运集约化经营的工作目标是:用5年时间,对道路客运市场中营运客车达到一定数量、班次达到一定密度的客运线路,有计划、分期分批进行升级改造,逐步以混合所有制的公司制经济主体取代单车承包或个体经营者。
目前,省交通厅正在改革和调整客运审批办法,凡列入改造范围的客运班线,新增营运车辆必须实行集约化经营,单车承包或个体经营车辆一律不予审批。(记者 高祥森 通讯员 汤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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