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交纳100-200元不等的费用,即可获得真如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科开具的“发票”,而后便获得了设摊经营的“许可证”,普陀区后山门路这一现象让人匪夷所思。总长不足300米的后山门路两侧满目垃圾,一片狼藉。一长溜的摊位没有一个是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合法经营户。记者问临近桃浦路的第一个VCD摊主,有没有工商经营执照和音像部门核发的证照?对方却答非所问:“曾去过真如镇交纳过150元钱。
”隔壁做皮鞋、布鞋和球鞋生意的女摊主在口袋里翻出一张已被揉得皱巴巴的所谓“发票”。仔细一看,这分明是张收据,金额是100元,上面盖的则是真如镇规划建设管理科的章。女摊主补充道,我们这里的摊位都是这样的,付了钱,镇城科拉条线,就算是有照经营了。真如镇城管科夏科长在电话中说:“这是有些问题,但我们接下来要整治的,不过话要说回来,普陀区城乡结合部这种现象多了,现在这样做,也是临时办法,目的是先把外地来这里做生意的人管起来。”真如镇工商所周所长表示,如此设摊经营是有点不合法,把外地人的摊位圈起来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刘解权白华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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