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魏守伦 实习生文海笑)记者昨日从劳动局获悉,我市劳动局计划建立快速处理重大、疑难劳动纠纷协调机制。市劳动局从劳动仲裁、劳动监察、劳动关系、法规、就业、工资(包括欠薪保障)、信访等7个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协调小组,由劳动局分管劳动关系工作的局领导任组长,对按正常程序无法处理的重大、疑难劳动纠纷实施协调。
协调范围包括:属企业劳动用工历史遗留问题和难以直接适用现行法律、法规处理的疑难案件;突发性的,群众性的,且影响较大,需紧急协调、及时处理的纠纷;其它需要协调小组协调的劳动纠纷。该机制将建立完善的协调程序,最先接到当事人投诉或最先接到突发事件报告的部门为协调会牵头人;牵头人发现需要协调的问题,会将协调事由及时报告组长;凡组长同意召开协调会的,牵头人会将纠纷情况的有关报告提交劳动局办公室,由劳动局办公室负责协调会的会务安排,并由牵头人负责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工作;协调会根据案情及部门职能分工确定主办部门,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分工,协助主办部门妥善处理纠纷;纠纷处理完毕,由主办部门将处理结果按劳动局规定书面报告上级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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