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南华街17号是一个巷道式小院,院里住着一位87岁的老人,名叫焦吾。说起焦吾老人,他的经历既有传奇色彩,又有些悲凉。1931年,老人才17岁就考入黄埔军校,1934年黄埔毕业后,被分到陆军步兵167师(后改为118师),曾参加过江西马当要塞打击日本鬼子及广西昆仓关抗日战役,在战场身负重伤,于1938年被转到陆军第五休养院疗养。在军队时,老人曾担任过尉校军官,1943年加入中国致公党,1951年被调至广州顺德县搞土改工作。不幸的是,1957年,老人因历史原因受到公正待遇20多年,出狱后直至1980年党中央落实政策 ,老人才得以回到原单位(即广州市增城县谢一五金塑料综合厂),退休后,因塑料厂经济效益不好,发不出退休金,老人的生活没有保障。1953年老人来昆明定居,后又在昆明讨了媳妇。一晃47年过去了,回顾起自己这段历史,老人感慨万千。他说:“现在可好,祥云社区的领导对我十分关心,他们见我生活没着落,就将我纳入低保,每月发给182元低保金,这笔钱已经够我生活了。”
尽管老人一生坎坷,历尽磨难,老伴去世后他身边无儿无女孤身一人,但他却十分积极乐观。虽已八旬高龄,身体特别硬朗,而且头脑非常清醒。当记者要为他拍照时,他还特意找来一把小梳子,将有些零乱的白发细心梳理一遍。
老人的住房也极其简陋,仅一间9.2平方米的土坯房,墙壁破旧不堪,因多年烟薰火燎,墙面已经完全发黑。屋里除一张木床、一套简单的被褥和一套炊具外,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床上零零乱乱的几大堆书。老人介绍说,这都是些法律方面的书,因他年轻时学的是法律,与法律结下了深厚的情感,至今也无法解脱。老人说:“人活着,不能不懂法,国家在走向法制化,所以全民都应该懂法,应提倡全民学法,把法律水平的高低作为衡量公民基本素质的一项标准。”他每天除吃饭睡觉外,还必须坚持看《参考消息》,其余的时间就用在了研读法律上。
据老人讲,他每天用于研读法律的时间几乎占了80%。因为了视力不好,又不习惯戴眼镜,每看书时,他总是一手拿放大镜,一手拿书,这已经养成了一种习惯。由于老人长期坚持不懈的学习,他的法律知识也越来越丰富,无论民法、刑法、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土地法、矿产资源法等等,他都十分熟悉,而且能随便背出许多条款,能提出一些自己独到的见解。一变到法律,老人就会兴臻勃勃,眉飞色舞,像寻到了知音似的。老人的口头禅是:活到老,学到老。老人向记者表示,只要他还有一口气,就会一如既往地学下支。(王艺涞 滇池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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