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杨永辉、通讯员洪章报道 举报线索不清、匿名举报占举报线索七成左右,署名举报仅占三成不到,从而使大量有价值线索因检察机关无法与举报人取得联系而不能深入调查,无法立案。为改变现状,鼓励署名举报,北京市检察机关日前出台《北京市检察机关对署名举报答复工作办法》,承诺各级检察院对于群众署名举报,要在3个月内、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答复查办结果。
根据这项规定,检察机关在严密保护举报人的同时,作出对署名举报人在举报一个月或收到举报中心的通知后,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检察院举报中心查询结果。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在核实举报人的身份后,应明确告知举报材料的初次查办情况和分流去向。
《办法》还详细规定了对于群众举报“两次答复”的具体做法。第一次为告知性答复,第二次为具体答复。按照规定,对群众的二次来访,检察人员必须给予明确答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说不知道。
同时,北京检察机关控告申诉部门将百姓密切关心、反映强烈的案件;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行政干预或地方保护造成的案件;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案件;审判人员枉法裁判的案件;裁判显失公平、确有必要再审的案件;涉及下岗职工生活、工作以及再就业的案件;以及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申诉案件列为查处重点,优先办理。
-新闻背景
据市检察院有关人士介绍,自检察机关向社会承诺署名举报,件件承诺,用真名举报的人比过去多了,仅今年上半年就收到了123件署名举报,而且在6月份的“举报周”活动中不少群众在揭发领导渎职行为时都留下姓名,而这在往年是不多见的。
有关人士同时表示,渎职犯罪的案源主要来自于群众,而匿名举报给调查取证带来难度,也削弱了检察机关的监督力度。检察机关提倡和鼓励群众署名举报,在加强对举报渎职侵权犯罪重要性宣传的同时,检察机关有责任增强群众对他们的信心,严格侦查纪律,严格对举报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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