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罗爱萍 实习生许琛)根据广州市电力局追缴电费业务
通告的规定,电力部门将于明天起对未缴纳电费的用户终止供电。拖欠电费
达7967万元的荔湾广场,情况如何呢?昨天,记者走访了荔湾广场的众
多业主和租户,发现荔湾广场麻烦真多,据一位业主统计,近年来,业主与
发展商、物业公司竟然打了百多场官司。同时,业主和租户对市电力局要停
电一事大声喊冤。
商户缴的电费哪去了?
据了解,该通告见报的第二天,十几个商户联名致函荔湾广场物业管理
公司。他们在函中质问:“商户每月都准时如数缴纳管理费和电费,为何物
业管理公司拖欠如此巨额电费?管理费和电费都到哪里去了?”但物业管理
公司至今仍未给予答复。一位商户告诉记者,11月27日的通告一见报,
他们就给西区供电局的营业部打电话,要求直接将电费交到市供电局,但最
后结果是他们还是要把电费交给物业管理公司,上星期五,他们又将27万
元的管理费和电费交给物业管理公司。众多商户提出,希望由政府部门出面
帮助业主组建业主委员会,聘请新的物业管理公司管理。
百场官司可分两大类
据荔湾广场住宅业主委员会的法律顾问余和庭介绍,荔湾广场的纠纷由
来已久。早在1996年11月荔湾广场交付使用时,一王姓业主就因为商
铺货不对板与发展商打了第一场官司。接着,业主连续和物业管理公司及发
展商连打了包括一审、二审在内的共百多场官司。因为余和庭对法律有所研
究,欲打官司的业主都喜欢请他免费代理,所以这么多场官司他都亲自参与
,现在他还保留了100多份判决书,其他的判决书由官司的当事人保管。
这几天,他还接了3宗因业主拒交管理费被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庭的官司。
随后,记者向荔湾区法院求证得知,从交楼之日起,荔湾广场的案件的确非
常多,但总数很难统计出来。
据余和庭介绍,官司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因商铺缩水或货不对板,业主
告发展商;一类是因住宅区的业主不交管理费,物业管理公司告业主。
业主不满要找新管家
由于物业管理公司是发展商聘请的,住宅业主对其管理不满意。于是,
1998年,住宅业主成立了首届业主委员会,还聘请了另一家物业管理公
司管理。但是广州市荔湾广场物业管理公司拒绝退场。2000年,首届业
主委员会将发展商和物业公司告上法庭,当年,荔湾区法院驳回业主委员会
的诉讼请求。今年3月份,市中院改判:限令发展商和荔湾广场物业管理公
司30天内将荔湾广场的物业管理权移交首届业主委员会。但至今,法院的
判决仍未执行。于是,越来越多的住户拒交管理费。
关于停电,住宅业主称,自己每月已按时向西区供电局缴纳电费了,市
电力局没有理由停电。商户们同样疾呼:电费已交给物业公司,不能停电,
否则我们损失惨重。记者就此致电荔湾广场物业管理公司预约采访,却被断
然拒绝。
   定短信头条新闻 足不出户知天下大事
   订实用短信,获赠超大VIP邮箱、个人主页、网上相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