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恺黄 陈生 通讯员欧阳四平)如果工作太忙、无暇细致入微地关心孩子,你是否有必要请一位“代理家长”?昨天,记者从南山教育局获悉,12月3日,北大附中深圳南山分校小学部举行了“2001年特别关爱工程首届代理家长签字仪式”,37名“代理家长”与37名学生家长签署了“代理协议”。
据了解,80多位北大附中深圳南山分校的老师在“自愿、无偿、奉献爱心”的原则上 ,向学校申请担任“代理家长”工作。经学校研究,首批确定37位教师。“代理家长”关爱的对象主要是行为、学习困难的儿童和身体素质差、缺乏家庭爱护以及有心理问题的儿童。“代理家长”和学生家长之间建立平等、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的关系。
据该校小学部负责德育教育工作的龙主任介绍,“代理家长”作为孩子在校的法定监护人,其义务和责任是全面负担孩子在校的生活、学习、思想发展状况及孩子需要关照的一切,有权到孩子所在的班级了解孩子的生活、学习、思想情况。一旦他所监护的孩子受到权利侵害,“代理家长”有权向侵害者要求停止侵害行为。如果情节严重,还可以代理孩子诉诸法律。另外,“代理家长”有权利享受学校对家长的各项评比和奖励,参加各类家长会、家长开放日活动。据龙主任介绍,“代理家长”只是他们实行“特别关爱工程”的一部分,将来关爱工程将延伸到在校的每一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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