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四川省乐山市原副市长李玉书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副市长疯狂受贿被逮捕
李玉书现年46岁,原系乐山市副市长,曾先后兼任成(都)乐(山)高速公路建设指 挥部副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乐山星源交通开发总公司董事长、乐山大渡河大桥建设指挥部指挥长。因涉嫌受贿,今年6月12日,由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6月27日被捕。
成都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玉书在1996年至2001年4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行贿人谋利,索要和收受行贿人人民币816万元,凌志IS200型轿车和马自达929轿车各一辆,劳力士手表一只;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构成受贿罪。被告人李玉书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财产收入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其中278万元人民币、9.1万美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触犯了《刑法》,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为16岁情妇购车索巨款
1997年至1999年,任成乐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的李玉书亲自打招呼,要杨树清将部分河沙、沙砾石、石灰等材料供应业务交给严正西经营。1999年11月,严正西为感谢李玉书,送给李凌志IS200型轿车一辆,李玉书收下后将车卖出获赃款57万元人民币。
2001年4月,为给自己供养的16岁的情人赵某买一辆富康车,李玉书又打电话给严正西,向其索要人民币10万元。
今年6月21日至8月1日,四川省检察院扣押冻结了李玉书现金、存款、有价证券、股票、房产、轿车和控股企业以及其他贵重物品等财产共折合人民币1185万元、美元9.1万元。其中有278万元人民币、美元9.1万元,李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经查证也无合法来源的根据。
不知自己有多少财产
检方指控,李玉书涉嫌构成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4日,公诉人、被告人、辩护律师就指控李玉书的6个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举证和质证。当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李玉书竟当庭翻供,对大部分犯罪事实不予承认,并声称既然事情已败露,他就一个人承担,不希望连累别人。还辩称受贿的财物是其朋友相送的。当公诉人列举出大量证据时,李垂头无法自圆其说。检方指控,李玉书被冻结财物中有278万元人民币、美元9.1万元,李玉书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李玉书狡辩称,自己的大部分财产是通过炒股和购买债券“赚取”的。公诉人质问:“在侦查机关搜查你的住所等地时,你知道共扣押冻结了多少财物?”李玉书称,“不知道。”当公诉人举出大量证据后,李玉书则支支吾吾地表示自己“好像知道”。鉴于该案案情重大,法庭决定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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