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思悔改
1951年12月20日出生于辽宁凤城市的毕世武,尚不到28岁就因与他人盗窃、抢劫被丹东市凤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出狱后不久,又因盗窃被丹东市东沟县现东港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1996年6月,其刑期届满后被释放。
出狱后不到1个月,好吃懒做的他便重操旧业。1996年7月的一天,毕某来到丹东市五龙背镇一居民家趁无人从后窗进入室内,窃走人民币1800元。一个月后的一个深夜,毕世武又窜至凤城市同兴镇前进村纪某家,跳窗入室窃走人民币1000元。
同年9月,毕世武窜至丹东市五龙背镇胜利村一居民田某家后山附近欲行窃,并跟踪其至居所屋后,趁田某不备强行将其挟持至附近玉米地内施以奸淫。
四邻遭殃
1999年5月24日16时左右,年近50岁的毕世武来到凤城市凤凰城区二台子村安某家,见年仅23岁的孙某一人在屋,便心生邪念,欲行奸淫。孙不从,毕世武恼羞成怒,顺手从地上拎起一木棒猛击孙的头部数下,将孙打昏。先抢下孙某的两枚金戒指,后又将孙挟持一山坡上实施奸淫,并残忍地将孙某用手扼死。
1999年8月3日15时左右,毕世武又窜至丹东市蛤塘镇一村镇玉米地附近,将40岁的村民李某挟持到玉米地里施以奸淫。尔后,毕世武欲抢李的钱财,李反抗,毕世武残忍地将其杀死,并抢走现金2300元及一副金耳环。去年11月17日早6时左右,毕世武窜至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长发乡,将71岁的杨老太挟持至附近坟地处后,对其施以奸淫。其后,毕持木棒猛击杨老太头部数下,又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向杨的颈部猛刺一刀,致杨当场死亡。毕又从杨身上抢下一副金耳环和一枚金戒指后逃离现场。
1999年7月21日中午,毕在丹东市同兴镇见年仅11岁的小女孩常某一人独自行走,趁其不备搂住常将其挟持至附近一板栗园内施以奸淫。
斩断魔爪
上述劫案、强奸案发生后,警方多次接到报案。公安人员即对多起案件进行并案侦查,根据作案地点、时间、手段等情况进行分析后,将侦查范围确定为凤城一带有前科劣迹的人员。
在排查过程中,将毕世武列为重点犯罪嫌疑人对其进行抓捕。去年12月,在黑龙江省将欲外逃的毕世武抓获。毕除供述上述犯罪外还供述了其他共计40起的盗窃、强奸犯罪事实。
今年9月5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盗窃罪合并判处毕世武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毕世武提出上诉。近日,记者获悉,辽宁省高法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毕世武将被执行枪决。本报记者王智通讯员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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