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过程中,如何在切实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促进科学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该院今年1至10月审结的186件知识产权案件中,有三分之一以调解结案或经调处工作后和解而撤诉结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保护知识产权,惩罚侵权者,这是天经地义的法律要求。但如果所有判决都是简单地 责令侵权者立即停止侵权,可能出现的后果有二:一是侵权者即刻“死亡”,权利人有可能得不到应有的赔偿;二是先进的科学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因此受阻。这在专利权案件中表现得尤为突出,不少专利权人也希望其专利技术能够为他人、为社会所知所用,从而为自己带来经济利益。而一些侵权者在自己的行为被确认构成侵权并作了侵权赔偿后,还是希望与权利人合作。上海二中院在审理这类“判决两败俱伤,和解可能双赢”的案件时,力促双方达成专利权人许可侵权者使用专利技术、侵权者支付许可费的调解协议。(记者刘建通讯员潘巳申)
      清醒看世界 评2001年十大新闻赢掌上电脑MP3大奖
   订头条新闻送千元大奖
   订实用短信,获赠超大VIP邮箱、个人主页、网上相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