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天津12月6日电 从今天起,赴天津旅游、文化交流和从事商贸活动的境外人员,可在“天津港”和“天津机场”口岸直接办理为期1个月的“F”签证,不需在国外办理签证;对于在津工作的外省市高级人才和用人单位特殊需要人员,可享受在津落户的优惠政策或办理《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享受与天津市常住人口同等待遇。这是天津市公安局为进一步强化服务职能,促进经济发展而出台的27项新举措中的两项内容。
此次出台的27项新举措具体包括:实行企业出入境信誉单位制度;为方便境外人员来津旅游、从事商贸活动,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台口岸签证制度;公安经保部门为保证金融单位安全营业,积极筹建金融防护押运中心;成立经济犯罪举报中心,24小时开通举报电话。同时,公安户政部门也进一步放宽对为天津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外省市人员在津落户审批条件,治安管理部门压缩简化了一批治安审批事项。公安计算机安全监察部门积极为企业提供计算机病毒技术处理服务,对所有企业免收计算机病毒处理软件升级费,公安交管和公安消防管理机关压缩有关审批程序时限。(记者王继然通讯员雷世林李长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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