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吴老太想为住房纠纷打官司,但苦于经济困难请不起律师。日前,她慕名来到新启用的上海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没花钱就请到了律师。记者昨天获悉,作为市政府2001年实事项目之一的20个规范化法律援助中心已全部建成。
“法律援助”,就是政府请律师,帮“没钱”的老百姓打官司。从1995年接受第一位市民诉讼委托至去年底,上海各法律援助中心已办理援助案件9269件,但仍难以满足社会需 求。为此,市政府将建立20个规范的法律援助中心列入今年的实事工程。
规范化建设后的法律援助中心“底气”更足了:今年1月至11月共接受法律咨询5.29万人次,比去年同期上升14.39%;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374件,同比增加21.4%。服务范围也不断“扩容”。如一些经济困难的犯罪嫌疑人,过去只有进入法院审理阶段时,才由法院指定辩护人;如今,他们在公安侦查、检察院起诉阶段就能获得律师的援助。提供哪些服务
1、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2、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
3、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4、非诉讼法律事务的代理
5、公证证明
6、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范围
1、刑事案件的代理和辩护
2、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的事项
3、因公受伤害请求赔偿的事项(责任事故除外)
4、请求国家赔偿的行政诉讼案件
5、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事项
6、办理涉及以上内容及有关民事协议的公证事项
7、其他确需法律援助事项(本报讯通讯员施妍萍记者朱泳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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