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影霞、实习生周乐瑞、通讯员尹驰锋)本报昨、前两
天在《城管直通车》栏目中推出有关私危房问题的报道后,读者纷纷致电本
报编辑部表示关切并发表看法。而私危房应如何改造,业主与租住户应是主
要发言群体。昨日,市人大代表约见一些私危房的业主、租住户,听取了他
们的意见。
昨日到场的租住户基本上是低收入阶层,有的甚至是困难户、特困户,
因此只能长期 蜗居于危房中。如中山七路的曾先生,他们一家9口在一间仅
20平方米的危房中住了几十年。夫妇俩长期失业,没有经济来源。今年台
风来临时,居住的危房倒塌了,但在房管部门抢修后,他们又回到危房居住
。曾先生说:“住在危房中我们胆战心惊,但我们租不起三四百元的房子,
如果能租到廉租房就好了。”他希望有关部门能提供多一些的廉租房源。
据悉,像他们这样想租廉租房逃离危房的不在少数。然而,虽然政府每
年投入数千万元建廉租房,目前广州渴望租到廉租房的人却有2万多户,供
需比例仅为1:200。这种“僧多粥少”的局面,使一些租住户的廉租房
之梦迟迟难圆。
维修或重修危房也是加快危房改造的可行之道。但是,在私危房改造中
,私房业主却往往不愿出资维修或重修。
其中,由于业权人之间存在冲突、意见不一致而无法维修危房的占了很
大比例。梯云路一名业主反映,他的房子是三人共有的砖木结构房屋,其中
有两人在这里自住。屋子的左墙体和后墙体外倾,需要尽快维修。但由于三
个业权人意见不一致,维修只好搁浅。逢庆中约的一名业主也说,他的危房
与隔壁的危房连在一起,要修必须一起修。他虽然想修危房,但隔壁却死活
不肯。他认为,房屋业主享有对房屋的所有权和收益权,也必须承担更新改
造和维护的责任。所以,他建议市人大制定专门法规,明确业主的权与责,
约束私房业主承担修缮责任。
另外,业主要求原状修复危房也影响了危房的维修重建。在会上,一名
业主反映,他的危房维修的费用较高,约相当于建房费用的15%,他希望
在不与城市规划抵触的情况下,可允许适当增加面积。
据悉,人大代表们在听取了业主与租住户的意见后,将于今日进行集中
讨论,商讨解决私危房问题之良策,本报对此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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