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一位市民为了2000多元的工资与单位发生纠纷,投诉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他为讨回这笔工资,先是进行劳动仲裁,后进入诉讼程序,等二审结束,竟已历时2年。
昨天,这位蔡姓读者谈及此事颇为感慨:解决一件小小的工资案为何这么吃力?
其实,小小的工资争议并不复杂,复杂的是解决争议必经的一道道程序。据了解,一 个劳动争议案如果走完全部程序需经2至3个月的劳动仲裁,6个月至1年的一审,3至6个月的二审,这还不包括申请时效、诉讼时效、法院案件的移送时间。由于增加了“一裁”(劳动仲裁),不少劳动争议案的审理时间超过了其它民事案件,长达2年。
一项资料表明,目前上海劳动争议案的件数每年以30—40%的速度递增,在如此众多的案件中,又有近一半的案件进入了司法程序,估计今年将有5000至6000人为解决争议要花费6个月、1年,甚至2年的时间。
上海市三石律师事务所孙为新律师认为,现行法律、法规所采取的“一裁二审”办法和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审理劳动争议案,是造成解决劳动纠纷时间长的主要原因。因此制定专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法规势在必行。在完善法律的基础上,设立劳动法庭,以及采取或“裁”或“审”是快速办案的有效途径。(本报记者谢惠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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