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12月9日电 山西省人大近日提出建议,山西省政府应将环保指标考核纳入到各级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
去年山西省环境状况公报表明,山西省废气排放总量6600亿多标立方米,废水排放量为9.1亿多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7694.5万吨,仍属全国污染严重省份之一。虽然到去年年底,山西列入省重点考核的9975家工业企业已有9878家达标,关闭、取缔了各类小污染企 业2.4万家,走在了全国前列,并有效的遏制了城市污染向农村蔓延的局面,但是,山西省人大检查发现,地方政府对污染企业的封杀还欠火侯。首先,达标企业达标近半数是靠关停来完成,随时会出现反弹现象,还有些污染企业在明目张胆地违法生产;其次,山西省11个市(地)小企业存在死灰复燃现象,有的地方甚至采取变相保护措施,使这些严重污染企业违法生产至今;再次,去年年底工业企业污染达标是一个低水平的达标,仅对废气、废水中的一到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提出达标要求,大多数污染物尚未完成全面达标任务。这表明山西省环境形势仍然相当严峻,而地方政府对污染企业的封杀欠火候,环境执法需要真正严起来。
为此,山西省人大建议山西省政府将环保指标考核纳入到各级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在考核经济指标的同时也考核环境指标,并将环境指标作为使用干部的重要标准。此外,提出环境执法不准心慈手软,要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就重大发展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调产项目采取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以彻底遏制生态破坏、污染环境的回潮现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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