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到底有多少行政执法主体?日前,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上,市政府秘书长梁耀源亮出“家底”:全市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执法机构2619个。
这是市政府今年5月在全市开展“三清理两规范”工作得出的结果。“三清理”即清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和具体行政行为,“两规范”即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
清理显示,市、区、街乡镇三级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执法机构有2619个(其中交委、公安、工商、地税系统行政执法机构总计786个),执法人员54802名;执法机关主管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作为执法依据的规范性文件2544件;2000年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7000多万起。(记者宋兰兰 通讯员任新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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