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10日讯(记者杨新顺)高检院今天召开开展续职资格培训电视电话会议,集中部署开展对不具备本科学历的现任检察官的专业培训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计划用五年左右的时间,把不具备本科学历条件的检察官培训完毕,切实提高现任检察官的学历层次和专业水平。
修改后的检察官法将于200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修改后的检察官法的规定,今 后担任检察官必须达到大学本科学历。而在全国检察机关的现任检察官中,约有百分之六十的现任检察官达不到这一学历,需要参加检察官法规定的专门培训。为此,最高检要求各级检察机关积极行动起来,以实施检察官法为契机,大力开展专升本学历教育,全面实施续职资格培训。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王振川介绍,续职教育培训是根据把现有人员的专业水平提升到本科层次的目标、按照专升本的基本要求设置的专门培训,是对不具备本科学历的现任检察官进行专门培训的主要形式。参加续职资格培训的主要是41岁以上不具备本科学历的人员和虽应参加续本学历教育、但因时间等原因在连任、升任检察官职务前,未能参加或暂未完成学历教育的人员;续职资格培训时间为半年。续职资格培训实行严格的考试考核制度,培训考试坚持训、考分离原则,由高检院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和管理,省级院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和培训机构负责实施书。经考试考核合格的,由培训机构颁发结业证书。培训合格人员获得连任检察长、升任、续任检察官职务资格;无故不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将按照检察官法规定,免去检察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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