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服务呼唤优良环境———“电力优质服务三晋行”引发的思考之三本报记者杨珏本报通讯员祁文运
山西省电 力公司从今年3月1日向社会郑重承诺供电 优质服务9项内容后,他们将承诺视银,践诺变金。电 力客户普遍反映电 业职工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和提高,出现了客户投诉、举报率下降,满意度上升的良好态势。但通过采访,记者同时又发现直接影响 和有悖于优质服务的外部不利因素以及服务界限问题,并引起思考。
思考之一:优质服务与制约因素
优质服务的前提是线路畅通,有电 能供得上。为此,山西省电 力公司加大电 网投资力度,加快电 网建设步伐,先后建成10千伏、35千伏、110千伏、220千伏、550千伏线分别为71405公里、6857公里、6747公里、5174公里、327公里,有力地提高了供电 能力。然而,由于犯罪分子不时地将黑手伸向电 力设施,导致电 力设施破坏严重,中断供电 ,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今年以来,发生盗窃、破坏电 力设施案件125起,被盗塔材575件,低压导线14153米,变压器被盗破坏24台,直接经济损失188万元,严重地影响了工农业生产及居民生活用电 。除盗窃破坏电 力设施外,还有冲击变电 站、开山放炮、线路下违章植树、盖房等多种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外部不利因素。上述种种,使得优质服务失去支撑,陷入被动。
思考之二:优质服务与拖欠电 费
企业以经济效益为中心,追求利润最大化。然而由于电 能的特殊性,发供用同时完成,形成了先使用,后付费的惯例,久而久之出现电 费拖欠现象,甚至形成呆死账。据了解,山西省年初累计拖欠电 费高达7.34亿元,最大欠费户上亿元,经过艰苦的努力,到10月底,仍有7.031亿元的巨额拖欠,使电 力企业背上了沉重的包袱。对欠费客户而言,这就给供电 优质服务提出了新的课题,是依法行事缴费,还是长此以往地“服务”下去?面对这类事,电 力企业进退维艰。
思考之三:优质服务与盗窃电 能
窃电 ,扰乱了正常的用电 秩序。所有电 力用户,都是电 力企业的客户,都是服务对象。然而这些对象中,窃电 户也包含其内,在未暴露之前,他们同样享受着“优质”的待遇。对守法用电 客户而言,显然是一种不公正的待遇。但在服务过程中,又让人难辨真假。据了解,今年我省共查获窃电 案2018起,追补电 量3076万千瓦时,占总售电 量的1.15%。查获的只属冰山一角,未浮水面的不知其数,窃电 手法五花八门,呈专业化、技术化、智能化发展趋势。盗窃电 能与供电 优质服务背道而驰!进行综合治理任重道远。
思考之四:优质服务与有偿服务
通过最近深入基层供电 单位采访,供电 职工的服务意识确实增强了,同时客户接受服务的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基层供电 所的同志反映,客户的灯不亮,打个电 话来,他们马上骑摩托或开车赶去,有些是灯泡坏了,有些是触电 保安器动作断电 ,其实换个灯泡或合上保安器开关就行了。供电 职工为这些事要跑十几公里甚至二十几公里以外的村庄去处理。如果进行经济核算,人工费、汽油费、车辆磨损费加在一起,长此下去也不是个小数,这笔费用谁来承担?这就提出一个服务界限问题,供电 服务是至客户电 表,还是延伸到用电 器?
据一些大用户室反映,不少大用户经常联系供电 部门帮助设备检修或抢修。这些设备包括变压器、变电 站及部分线路产权归大用户,类似这些帮忙是否列入服务范围,是无偿服务,还是可以适当收费?基层供电 部门拿不准,只好按优质服务对待不收费。
凡此种种,都是供电 部门在兑现优质服务承诺中遇到的不可回避的问题,他们盼望着能及早解开这些连环套,在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能拥有一个良好的环境,在全社会确立山西电 力的全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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