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珠海电】(记者董超 通讯员伍洲)新《商标法》实施10天后,珠海市工商局商标科于12月10日上午迎来了两位申请注册商标的自然人文先生和寥先生,结束了珠海市无自然人注册商标的历史。据珠海市工商局商标科何科长解释,文先生和寥先生不仅是珠海市首例申请注册商标的自然人,还是珠海市第一个两家(个)以上的公司或个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个商标的主体。
据了解,文先生和寥先生在珠海同一家服饰行业公司工作,一位是总经理,一位是重要的技术人员。两人此次是以自然人的身份共同合作注册一个25类(服饰)商标,以便今后共同经营、共同受益。
另据珠海市工商局商标科何科长介绍,早在新《商标法》实施前,境外的自然人就可以在我国大陆申请商标;目前自然人在珠海工商局注册一个商标只需一次性缴纳注册费和代理费共计2000元,便可以获得一个10年的商标有效使用期,并可在到期后续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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