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明钢 通讯员许生)记者12月11日从市社保局医保处获悉,12日该局将向各定点医疗单位下发通知:社保局已选定6个药店为医疗保险的定点药店,参保人可持医保处方到定点药店购药,因而多了一种选择权。
先期6个定点药店分别是一致医药的振兴分店、莲花北分店,中联大药房的深南东分店、中康路分店,海王星辰的桂园路分店和万泽医药的熙龙分店。
这6个定点药店向全部参保人开放,参保人持定点医疗单位医生开具的并加盖医院公章的处方,可自由选择到定点药店划卡取药,而不必一定在医院取药,从而让参保人多了一项购药的选择权,同时在医院药房同药店之间的药价上形成了竞争格局。
市社保局会在12日的通知中,要求各定点医疗单位严格遵守协议书的规定,在参保职工要求处方外配时,提供方便,并在医生开具的处方上加盖门诊部或医务办公章,以确认处方的有效性。据悉,这6个定点药店试点成功后,市社保局将陆续扩大定点零售药店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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