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2月11日讯 记者昨天从济南市公安局获悉,济南市市区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细则正式出台,即日起,全市公安户籍派出所开始受理居民的入户申请。户籍铁篱笆又一次巨大松动,人们在济南落户的途径越来越多。
细则规定,此次户籍改革的实施范围是历下、市中、天桥、槐荫、历城区范围内的所属区域,在济南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的职业和生活来源为落户的基本条件。在此基础之上 ,在济南购买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且房屋总价款达到50万元以上(包括购买旧房的)并取得房产证的;或购买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80平方米以上,且房屋总价款达到25万元以上(包括购买旧房的),取得房产证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的,准许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购房地落户。
同时,驻济单位引进的人才、省外公民在济南兴办实业、投资达到一定条件,也可在济南落户。另外,职工居民家属分居达到一定年限、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等情况也都有规可循。
改革实施后,济南市将逐步建立起以居住地划分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以职业划分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的户籍登记原则。
细则出台即日起,省城各级公安户籍部门、派出所将受理居民入户申请,并简化手续,限时办结。(李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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