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2月11日讯 今天上午,我省召开严打整治斗争“冬季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确定,从现在开始到2002年1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冬季行动”,重点打击有组织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车匪路霸和流氓恶势力犯罪,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投毒、纵火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盗窃、抢夺财物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犯罪。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新亭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这次“冬季行动”要以“破案件、追逃犯、挖团伙、打流窜、促防范”为主线,全面落实打击、整治、防范、管理、建设等多种措施,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三类重点犯罪和冬季多发性犯罪,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要通过有力的舆论宣传敦促犯罪分子停止作恶、投案自首,充分调动广大群众检举揭发犯罪、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要结合“冬季行动”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进一步搞好社会治安的集中整治,对尚未治理的混乱地区和突出问题,要组织工作组进驻,一包到底。要大力加强政法基层组织建设,使治安工作在基层真正有人抓、有人管。进一步加大对特种行业、枪支弹药、爆炸和剧毒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力度。要积极探索群防群治工作的新机制,切实加强对重点人口、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和服刑、在教人员的管理,大力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道德教育,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环境的综合治理。
高新亭强调,开展严打整治“冬季行动”,是省委、省政府根据当前实际作出的重要决策。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好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打击和整治的强大合力。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尹显忠出席会议。 (记者 黄玉敏 通讯员 王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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