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综合治理工作的高度重视,也说明了新的历史时期做好综合治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好。
《意见》将“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列为文件之首,足见其重要。《意见》要求“全党、全社会充分认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 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纵观我们在综治工作中的成败得失,其根本原因皆在于此。凡领导重视,方法对头,作风务实的,该地综治工作就到位,社会治安良好亦然。反之,尽管警察辛辛苦苦疲于奔命,但孤掌难鸣,不成气候,黑恶势力猖獗依旧,群众对治安状况怨声载道。为什么?关键在领导,特别是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对综治工作的重视程度。
所谓领导重视,首先取决于党政领导对综治工作重要意义的清醒认识。强调这一点并非无的放矢,我们曾作过一个逆向调研,凡治安长期混乱,综治工作薄弱的地区,其主要领导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十有八九是肤浅的,或者口头重视、行动轻视,一讲到经济数字如数家珍,一说到治安数字若明若暗,甚至一问三不知,即使按规定摆上党委议事日程,也只是做做样子而已。我们感到,作为执政党,治安问题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而且是一个非常严肃的政治问题,其本质充分体现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事实上,当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危害,安居乐业受到威胁时,他们起先痛骂的是为非作歹的犯罪分子,如果惩治不力,继而骂的是警察和干部,再长期改变不了,就可能骂到党和政府头上来了。从经济发展看,如果一个地区治安不好,经济秩序混乱,投资经营者望而却步,拔尖人才远走高飞,发展先进生产力徒为一句空话。还有,治安不好的地方,必然“黄、赌、毒”横行,那里是非颠倒、世风日下,哪有先进文化可言。因此,加强综治工作是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党的牢固执政地位。作为一个有高度政治觉悟的党的领导干部,必须进一步增强做好综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重任。
其次,党政领导对综治工作的实施要有一套正确的方略。知易行难,思想上虽然觉得综治工作重要,待到付之行动时仍有一个方略问题。要真正把综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研究一套可操作性的方略,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之中确非一件易事。上海市委在建立和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基层政法实战单位为骨干、基层自治组织为基础、群防群治队伍为依靠”的综合治理基层基础整体框架。增设街道和乡镇党委分管综治工作的专职副书记,招聘居委干部,组建万人社区保安队,选任首席人民调解员等,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在的确有一些基层部门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中虽然也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这一段文字,但往往只是抄录了几段耳熟能详的综合治理工作套话,既没有分阶段、针对性的工作要求和奋斗目标,更缺少年度可作定量评估和考核的指标。这样的规划和计划对任何一位领导者都不会有压力感和紧迫感。事实上,综合治理工作已积数十年之经验,有许多既有科学性,又可量化的指标应该纳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之中,例如考核社会各方面量化的综治工作责任制,安全小区数,防范工程数,街面联防机制,公共安全满意率,人民内部矛盾发生、化解和激化率,以及治安、刑事案件发案率等等。还有,要有指标来衡量对综治工作的投入,既要舍得把优秀的领导人才放到综治工作领导岗位上,又要舍得把有限的财力用到综治工作上。只有这样,综治工作的权威才会形成,人防、技防、物防才有稳定的财力支撑。现实工作中,这两方面都应进一步加强。
再次,党、政领导必须对综治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在实际工作中发扬创新务实的精神。在当前的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状况受到国际、国内环境的影响,因此综治工作无论在工作内容、工作对象和工作方式上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即使同处上海,中心城区、城乡结合部和郊区的社会治安情况也相差甚远。目前,我们既有思想观念、领导方式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的不适应,又在工作作风中或多或少地存在着脱离实际,甚至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的顽疾。调查研究是一剂克服这些弊病的良药,只有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才能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群众关注的社会治安热点问题;也只有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才能找到解决这些治安热点问题的有效方法和措施。近几年,我们市、区县两级党政领导每年都通过调查研究,确定各自的几个社会治安热点问题,通过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用综合治理手段予以妥善解决。如创建安全小区“六小防范工程”,集中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整治、取缔一度横行大街小巷的数万辆“三车”,以及化解多年积累的一些“老大难”历史遗留问题等等。今年,根据群众的要求,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对600万辆自行车的综合管理工作,力争使自行车的行驶、停放、出租和修理规范有序,使自行车失窃问题得到控制。工作实践告诉我们,良好的工作作风要有完善的工作制度保证,各级党政都要进一步健全社会治安形势分析通报制度、调查研究制度、群体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综治工作例会制度、紧急信息报告制度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等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各成员单位也应有蹲点联系制度,明察暗访,“解剖麻雀”,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全社会的各个方面和各个层次,只有在党委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才能把各方面的力量真正统一起来,各司其职,才能把广大人民群众动员和组织起来,发挥强大的作用。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意见》精神,自觉地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对综治工作的领导,继续探索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大城市特点的新方法,努力开创上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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