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庆 特约记者苏雁) 苏州市近日出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将2.31万生活困难人员纳入“低保”范围,并从住房租金、水电煤气等八个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在严冬将至之际给当地贫困家庭带来融融暖意。
据介绍,苏州市区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已达7800多元,但由于多种原因,一批家庭人均收入仍在最低生活线下。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出台到目前为止,苏州 市各级政府共发放低保资金1057万元,并把帮助贫困户改善居住条件作为入冬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市区“双特困户”年底前将全部住进廉租房。农村各级政府已筹资4180万元,落实帮建困难户房屋6900多间。太仓市特困户已全部搬出危房,住进改建的新房。相城区60多户住在危房中的贫困家庭,每户从区、镇两级政府获得2.4万元补助金,大部分已完成房屋改建。
苏州市各级基层党组织也在扶贫帮困中发挥核心作用。太仓市实施“三级联动千名党员帮扶行动”,1235名党员干部同1263个低收入户结成帮扶对子。常熟市启动“双千工程”,即千名公仆、千家企业与农村低收入户挂钩帮扶,确保两三年内,90%以上贫困户人均收入每年递增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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