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消息 台湾的“行政院”院会昨天通过“2002年起每年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居留数额表”草案,明年起放宽台湾民众在大陆地区的配偶赴台湾限制。
院会通过的新版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居留数额表,区分为四类:
第一类:1949年12月31日前结婚的大陆配偶,定居数额不受限制。
第二类:1950年1月1日后结婚满两年,或已生有子女的大陆配偶,每年限制3600人。
第三类:第二类大陆配偶等待配额超过4年,婚后累计在台合法停留两年以上,明年起数额不限。
第四类:基于政治、经济、社会、教育、科技、文化等项目居留,每年60人。
据报道,实施新的规定后,明年可往台湾定居的大陆配偶为9500人,2003年为9300人,2004年为11000人。
但台湾“退辅会主委”杨德智对于这项规定不满。杨德智说,依现行规定,现有15000位退休老兵娶大陆配偶之后,至少须等候8年以上,对需要照顾的老兵,十分不方便,希望当局基于人道考虑,能够针对老兵给予放宽限制。但“行政院长”张俊雄没有采纳杨德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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