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在线消息 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是邓小平同志亲自倡导并身体力行的“绿化祖国、造福后代”的一件大事。今年12月13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颁布20周年纪念日。20年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带领勤劳智慧的江淮儿女,开展了大规模的植树造林运动,取得了辉煌的业绩。特别是到1994年,我省基本消灭了宜林荒山;1997年,实现了绿化全省的宏伟目标;与此同时,万里绿色长廊工程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的表彰。回顾20年来的辉煌业 绩和奋斗历程,我们深切感受到小平同志亲自倡导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全局的战略意义。
大搞植树造林是富民强省、造福后代的“德政工程”
植树造林运动改善了全省生态环境。经过20年来的艰苦奋斗,目前我省有林地面积已达4978万亩,增长近200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27.95%,提高近10个百分点;全省道路和江河渠道绿化率达到90%以上,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1%以上,人均公共绿地近7个平方米。昔日的荒山秃岭,如今变成了果海绿洲。大规模的植树造林运动,改善了全省生态环境,为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生态支撑。优越的生态环境,本身就是重要的资源优势,也是不可替代的竞争优势。事实证明,大搞植树造林,是功在当代、造福子孙的“德政工程”。
植树造林运动加快了群众增收致富的步伐。林业既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也是一项重要的产业。大力发展林业,可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可以扩大群众就业门路,可以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可以有效地增加农民收入,是农村中一个新的重要的经济增长点。金寨县通过发展板栗,一大批群众脱贫致富,全县板栗万元户达2000多家。广德县大力发展竹产业,全县竹业年产值达5个多亿。宁国市发挥山区优势,实现农村人均2亩山核桃、竹林、板栗等经果林目标,促进了全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泗县黄圩镇去年农民人均收入达到了5000元,林业收入占到一半以上。事实证明,大搞植树造林,是富有安徽特色的“富民工程”。
植树造林运动促进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绿化美化是一个地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生态环境协调一致的重要体现,也是“两个文明”建设水平和品位的重要标志。大搞植树造林,既能发展农村经济,创造物质财富,又能美化环境、激发人们的爱国热情,陶冶人们的高尚情操;而且把育林与育人结合起来,寓教于“绿”,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热爱祖国、热爱劳动、崇尚文明”的良好社会风尚。在我省受表彰的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十佳人物中,不乏在造林绿化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典型。事实证明,大搞植树造林,也是促进城乡“两个文明”协调发展的“文明工程”。
加快构建具有安徽特色的现代化林业发展格局进入新的世纪,林业的发展正处在由传统模式向以效益多元化、生产多样化为主要特征的现代林业转变的重要时期。为此,我省审时度势,及时作出了加快全省林业发展,营造点、线、面有机结合的森林生态网络体系,建立具有安徽特色的科学优化的现代化林业发展格局的重大决策。
加快森林生态网络体系建设,建立具有安徽特色的现代化林业发展格局,当前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重点:一是要抓好道路沿线的造林绿化,坚定不移地把万里绿色长廊工程建设延伸到全省县乡道路和江河渠道,使全省所有公路、铁路、江河、渠道都变成绿化线、风景线、致富线,着力构建森林生态网络体系的骨架。二是要扎实组织实施江淮分水岭地区“把水留住,把树种上”工程,使这一地区的森林覆盖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同时,要高标准实施长江、淮河防护林、退耕还林等林业生态建设的重点工程,为全省森林生态网络体系的面上建设奠定坚实基础。三是要切实抓好城镇绿化,着力营造城镇绿地系统,大力提高城镇绿化覆盖率和绿化档次,为全省森林生态网络体系建设营造一个个光彩夺目的“亮点”。四是要抓好林业结构调整,增强林业建设的整体功能,特别要重视抓好林业产业体系建设,提高林业经济效益,并要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
为把安徽建设成为生态环境优美省份而努力奋斗
江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强调指出,我们要“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改善生态环境和美化生活环境”。面对新世纪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我们要研究新情况,制定新对策,解决新问题,确保实现把安徽建设成为一个生态环境优美省份的宏伟目标。
第一,要进一步提高对林业和生态环境建设重要性认识。党中央、国务院对林业和生态环境建设高度重视,先后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今后五到十年,是林业建设实现跨跃式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林业大有作为的时期。全省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加强林业和生态环境建设对于全省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极端重要性,解放思想,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再创安徽林业新辉煌。
第二,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各项基本政策。政策是林业工作的生命线,我们要坚持政策引导促进林业的健康发展。一是要保持林业“三定”时划定的自留山和责任山权属稳定不变;二是要不断优化林业发展环境,鼓励和发挥不同地区、行业和各种所有制的投资者积极参与造林绿化;三是要按照“谁绿化谁所有、谁投入谁受益、谁经营谁得利和树随地走、谁栽谁有”的原则,依法保护森林资源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四是要强化改革创新意识,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五是要认真研究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两工”后的林业用工政策和投入政策。
第三,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创新林业经营机制。无论是进行林业生态建设,还是发展林业商品经济,都应该把维护经营者根本利益放在首要位置,把植树造林与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群众的增收致富结合起来。要按照稳定国家和集体所有权,保障经营者承包经营收益权,放活林地使用权的原则,搞活林业经营机制。只要有利于林业发展、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有利于增加群众收入,不论采取何种具体经营机制和经营方式,都可以大胆尝试、大胆探索。
第四,要坚持依法治林,加强林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要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的原则,切实保护森林资源。要加强林业法制建设,建立与市场经济和现代林业相适应的林业法律法规体系。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规范林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维护林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要健全完善各项监督管理措施和管护制度,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肆意侵占林地、绿地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林区秩序稳定,保护造林绿化成果。
第五,要切实转变作风,进一步加强对林业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把林业建设摆上重要位置。要不断完善“党委保证,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一起上,全民齐动手”的林业保障机制,走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之路。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领导责任制,强化激励机制,加强督查,严明奖惩。各级领导都要认真贯彻十五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充分组织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造林绿化、积极参加林业和生态环境建设,为开创林业建设新局面,为建设山川秀美的江淮大地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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