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国际会展中心广场前,一个不知始于何时、每天流失4800吨自来水的地下“黑洞”,日前终于大白于天下:施工部门破坏了供水管道后,私自进行了逃避责任的处理(见11日本报一版)。关于水的警钟天天在敲,节约用水的口号时时在喊,而一日4800吨自来水就这样被人为地排往排污管。
城市在飞速发展,建设项目很多,因为技术手段和水平问题,因为责任心问题,施工 中出现一些事故在所难免。但像这样隐而不报,私自处理,毫不心疼地任由国家财产和资源白白流失,事故就变成难以原谅的了。有关部门完全有理由依据法规追查到底———让企图逃避追究的肇事者受到更严厉的追究,让只顾团体小利而不惜牺牲国家大利的单位赔付巨大的经济损失。不如此,就不足以以儆效尤;不如此,就不足以维护城市建设的正常秩序;不如此,将无以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一个漏水的地下“黑洞”流失的也许只是财富,如果高压电路、煤气管道遭到破坏以后也仿此瞒报私处,将酿成怎样的恶果甚至灾难,恐怕难以估量。
一般说来,只要认真查处,已形成的类似“黑洞”是不难堵上的。但问题的症结在于,先有良知上的“黑洞”才有工程建设中的“黑洞”,无形的良知“黑洞”若不能及时弥补,有形的工程建设“黑洞”就会成为屡堵不绝的无底洞。南丹的领导为什么死死捂住特大矿难的真相?山西等地的矿难缘何一而再?各种伪劣害人商品又为何此起彼伏?就因为有一些人,恰如上述地下“黑洞”的制造者,良知泯灭,一心只求私利,不顾大局。堵“黑洞”,应着眼于此。(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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