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艳 实习生梁柯志 通讯员符信)近日,广东省政府
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
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县、自治区县人民政府、省属有关单位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进一步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通知要求增加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投入,确保符合条件的城
市贫困人口享 受最低生活保障。以把所有符合条件的城市贫困人口纳入最低
生活保障范围作为目标,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制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
现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企业最低工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费、失业保
险金等标准适当拉开距离,分清层次,相互衔接,形成合理配套的标准。
另外还要加强监督,努力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管理水平。把财政预算
安排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纳入财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专户,实行专
项管理,专款专用;尽快制订和完善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相配
套的管理办法和操作程序,做到政策公开,资金公开,保障对象公开。力争
明年上半年,各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都实行社会化发放,确保最低
生活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地发放到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手中。完善家庭收入计算
办法,最大程度地掌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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