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报道 全省农村税费改革5个试点县之一的代县,本着规范农村税费征管、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改革结果使农民平均负担由原来的78.9元下降为47.86元,减负39.3%。
去年7月,代县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县以来,在反复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代县农村税费改革实施方案》,改革的主要内容为“三 个取消”、“两个调整”、“一项改革”。即取消乡统筹和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一切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以及原来由地方随屠宰税附加的其他收费项目;取消过去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政策和农业特产税政策,按照农民实际承包的耕地面积、常年产量、主粮价格核定农业税税额。改革村提留收取和使用办法。将村提留改为新的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附加,按两税应缴正税总额的20%和15%计征,由农业税征收机关在征收正税时一并征收。
全县农民的实际负担由原来人均78.9元降为47.86元,减幅达39.3%。
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村提留和乡统筹,各乡镇每年征收的农业税总额除按原定基数上交外,超额部分全部留在乡财政,供乡财政开支之用。农业税附加部分返还乡镇,由乡镇经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实行乡管村用,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乡村所需经费的不足部分通过撤乡并镇,精简机构、压缩人员、调整支出结构、发展乡镇集体企业和依靠上级财政提供的转移支付来解决,从而保证了乡、村两级机构的正常运转。(杨继兴 王建斌)(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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